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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实物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2010-08-20 23:33 管理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实物档案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学校提供有效服务,并为学校管理实物和资产清查工作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教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校实际制定。
引用规范:GB3792.5—85《档案著录规则》及国家教委发布的《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与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
第二章 实物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实物档案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学术活动,以及社会交往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有珍藏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实际物品。如荣誉证书、奖状、奖章、奖杯、礼品、锦旗、印信、名人字画及学校发展中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和有收藏价值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设施等。
第四条 由档案馆负责对实物进行收集归档和统一管理。
第五条 实物档案实行分级注册,分层管理的原则。凡具有反映学校特色和社会各方面收集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档案,集中存放在档案馆;具有局部特色和保存价值的实物档案一般可在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档案馆。
第六条 实物档案属于学校财产,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为己有。
第七条 努力实现实物档案的现代化管理,加大开发实物档案的利用价值,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
第三章 实物档案归档范围的确定
第八条 确定的原则
实物档案所有归档、征集对象必须是天津师范大学(包括其前身)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或者是对外交流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实物。
第九条 归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1.历任书记、校长在工作中使用过,有保存价值的用品、社交活动纪念品及签名用章。
2.中央、国家有关部委及市各级领导及社会名流为学校所写的题词和赠送的字画。
3.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和对外服务各项活动(包括文艺、体育各种比赛)中获得的奖章、奖杯、奖牌、奖旗、奖状、奖励证书(部级、市及以上)。
4.在国际交往中,国际友人赠送的纪念品,包括特制的纪念盘、纪念章、纪念币、纪念杯等。
5.中外校友会及著名校友赠给母校的各种有保存利用价值,便于保管的特定物品(包括校庆接收的各种符合条件的纪念品等)。
6.学校根据特殊需要,通过征集等方式获得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特定物品。
7.反映学校不同阶段的工作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和校徽、校旗、纪念证章等样品。
8.其他有保存价值的实物。
第四章 实物档案的部门立卷与归档流程
第十条 形成积累
1.学校各学院、机关各部、处、业务服务单位均为立卷单位,按分工立卷归档。
2.各立卷单位的兼职档案员,应根据天津师范大学实物档案类归档范围,定期做好各项材料的收集和征集工作。
3.各立卷单位在档案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对收集、征集来的实物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 整理组卷
1.实物档案的整理与标识应严格按照归档要求、分类标准执行。
2.奖品实物档案归档时应说明获奖单位、获奖时间、获奖名称及颁奖单位。
3.字画和礼品归档时应附清单及说明,内容包括物品名称、接受时间、地点、事由、赠送人、接收人。清单一式两份。
4.实物档案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必须对每件实物档案进行拍照,作为电子版信息挂载在实物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中。
第十二条 归档验收
1.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必须当面检查验收,严禁差错。
2.移交时,填写移交目录,移交目录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第五章 实物档案的管理
第十三条 分类编号
1.根据实物档案形成的特点,编制档号。
2.实物档案档号=实物类别+案卷号
模式如下:
注:实物类别分礼品、人物、藏品、奖品四类。(详见附件一)
第十四条 编目
1.制作档号标签。在标签上填写每个实物的档号,分别对应贴在实物档案的醒目位置。
2.编写实物档案目录,按档案归档时间先后顺序,以案卷为对象填写。
3.认真登记实物档案总目录。
第十五条 排架、保管
按《天津师范大学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第八条要求进行保管。
第十六条 统计
按《天津师范大学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第九条执行。
第六章 实物档案的开发利用
第十七条 大力开发利用实物档案信息资源,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十八条 借阅
按《天津师范大学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第十条执行。
第十九条 咨询服务、指导交流
1.指导利用者使用各种检索工具查阅档案,回答利用者提出的问题。
2.结合本单位管理现代化的进程,应用计算机进行档案的管理检索,提高开发利用实物档案的能力。
第七章 实物档案岗位职责
第二十条 分管实物档案工作的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1.重视本部门的实物档案工作,并将实物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
2.加强与学校档案部门联系,共同做好业务指导、检查工作,保证归档案卷的质量。
3.关心兼职档案人员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第二十一条 学校档案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和完善实物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
2.努力贯彻实施《天津师范大学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并对兼职档案人员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3.负责实物档案的征集、整理、编目、保管、鉴定和利用等工作,并编制检索工具。
4.负责实物档案的库藏和利用等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
5.积极开发实物档案信息资源,并做好利用效果反馈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工作,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切实做好实物档案的安全、保护工作,对破损档案即使修复。
7.负责编制实物档案计算机辅助管理的实施方案,实现实物档案的计算机检索和编研。
第二十二条 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积极做好建立实物档案工作的宣传工作。
2.指导归档对象认真,仔细完成归档工作。
3.按照《天津师范大学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认真做好实物档案的组卷和归档工作。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业务服务单位均属实物归档和档案价值鉴定的责任单位。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由档案馆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报天津市档案局备案。
附件一:天津师范大学实物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附件二:天津师范大学实物类档案类目代号简表
附件一
天津师范大学实物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责任部门:各院系、各处、部(室)各业务服务单位
序号
类 目 名 称
保管期限
1
历任书记、校长在工作中使用过,有保存价值的用品、
社交纪动纪念品及签名用章
永久
2
各级领导视察学校工作,为学校所写的题词、签名和赠送的
书画
永久
3
学校及其职能业务部门不同时期的印信
永久
4
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生产等各项工作取得重大成果所获
得的奖章、奖杯和证书
永久
5
在国际交往中,国际友人赠送的珍贵礼品和纪念品,包括
名人字画、特制纪念盘、纪念章、纪念币等
永久
6
中外校友和著名校友给母校的赠品
永久
7
学校参加国家和省市地区举办的各项活动(包括文艺、体育
各种比赛)中所获得的奖旗、奖章及荣誉证书
永久
8
反映学校不同阶段的工作证、学生证、毕业证书和校徽、纪
念证章等(样品)
永久
附件二:天津师范大学实物类档案类目代号简表
SW  实物类
礼品
人物
藏品
奖品
图   片:无
已添加附件:2010820233327天津师范大学实物档案管理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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