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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10年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章程
2010-08-20 15:49 管理员   

天津师范大学2010年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5

五、学校地址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师范大学系市属重点院校,着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学校拥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8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6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和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专任教师139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586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20000余人。天津师范大学的学科门类在部颁本科专业目录所列11个门类中占8个,即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经济学和管理学,这八大门类学科相互支撑,相得益彰,给莘莘学子创造了一个有利于全面发展的广阔空间。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师范大学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师范大学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天津师范大学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0年面向全国的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七条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考生在专项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综合评定,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对文化考试成绩或专项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条 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录取英语单科分数较高、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一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我校非外语类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三条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报名办法详见《天津师范大学2010年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地区。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学生管理条例》、《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各种奖学金制度,学生受益面达47%

第十八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0年度天津师范大学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校有关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zsb.tjnu.edu.cn

电话:02223541338 23767161

邮编:300387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

附、天津师范大学2010年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天津师范大学2010年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在役和退役的优秀运动员以及具备二级(含)以上武士技术等级资格的后备人才。

二、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情况

招生专业

学制

计划

学费(元/.年)

所属学院

民族传统体育

4

50

8000

体育科学学院

三、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国家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四、报名

1.所需材料

12010年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招报名登记表》(可登陆http://zsb.tjnu.edu.cn/下载或到招生办公室索取,必须填写高考报名号);

2)当年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四张(背面注明姓名、所报专项);

3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注明身份证号并附有照片)、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6)高中毕业证书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应届毕业生须加盖区或县教育局公章);

7区、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附肝功能化验单);

8)报名费240元。

注意事项: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号,具体要求按当地招办规定执行(如填写的高考报名号错误或虚假而影响录取,后果自负)

2.报名时间:315日至331

报名地点: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招生办公室(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五、考试

1.专项测试

①测试内容:按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单招体育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

②测试时间:56日、7

2.文化考试

①考试内容:语文、数学、政治、英语

②考试时间:58日、9

六、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办法

(一)免试入学条件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文件(体人字【2002411号)精神,曾获全国体育比赛前3名、亚洲体育比赛前6名、世界体育比赛前8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优秀运动员,可以申请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

(二)免试入学报名手续及要求

1.符合免试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可向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索取《2010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高等院校学习审批表》和《天津师范大学2010年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招报名登记表》(也可登陆http://zsb.tjnu.edu.cn/下载)。

2.按要求填写《2010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高等院校学习审批表》(一式三份)、《天津师范大学2010年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招报名登记表》,加盖基层单位(运动员所在体工队)和省、区、市体育局人事部门公章;区、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附肝功能化验单)

3.报名时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应届毕业生须加盖区或县教育局公章)、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出具的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注明身份证号并附有照片)、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当年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四张(背面注明姓名、所报专项)。

4.上述材料必须于315日前交到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并附报名费240元,我校对申请免试的运动员进行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向各省市招办备案。

5.注意事项: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号,具体要求按当地招办规定执行(如填写的高考报名号错误或虚假而影响录取,后果自负)

七、录取原则

考生在专项和文化考试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综合成绩,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对文化考试成绩或专项考试成绩优异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八、联系地址及电话

咨询电话:0222354133802223767181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 邮编:300387

天津师范大学网址:www.tjnu.edu.cn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tjnu.edu.cn/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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