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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4-04-11 13:24 管理员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
师大党发〔2014〕7号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
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2014年3月27日第317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4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
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12号)精神,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我校加强和改进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勤奋严谨、自树树人”的校训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党的建设为龙头,以师德建设为重点,以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书育人水平、促进青年教师全面发展为目标,对青年教师政治上主动引导、专业上着力培养、生活上热情关心,切实增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二)工作原则。加强和改进我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增强基层党组织对青年教师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必须与加强教师整体队伍建设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学科研水平的同步提升;必须与坚持教育和管理相结合,在建章立制、提升管理水平中服务青年教师发展;必须与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相结合,着力解决青年教师的实际问题,为青年教师创造良好的成长空间。
二、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教育引导
(三)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世情、国情、党情、社情、校情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青年教师,进一步坚定青年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引导青年教师自觉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责任担当意识。
(四)丰富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载体。健全青年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报告会、研讨会、读书沙龙等学习方式,着力办好“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扩大培训的规模和范围;拓展网络思想教育空间,充分利用校园网、微博、微信等,主动占领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新媒体阵地,引导青年教师正确使用新媒体工具,强化网上言行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举办青年论坛和学术沙龙,搭建专家教授和青年教师、青年教师之间的思想和学术交流平台;建立青年教师思想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学校党委和基层党组织,通过定期举办博士联谊会,召开座谈会、个别谈心等形式,征求青年教师对学校改革发展和自身成长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青年教师的思想状况。
(五)深入开展青年教师社会实践活动。坚持与青年教师专业特长、职业发展、服务社会相结合,构建青年教师参与社会实践的长效机制,鼓励青年教师通过参加生产劳动,开展志愿服务,进一步了解社会、明确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天津师范大学“科技特派员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积极选派青年教师挂职锻炼,参加博士服务团、支教服务团、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服务等。加大投入,建成不同学科专业的校(院)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基地,确保每名青年教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
(六)鼓励青年教师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天津师范大学关于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导青年教师主动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兼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或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应具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且评价良好。
三、推进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七)强化师德教育。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完善《天津师范大学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组织青年教师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修订《新入职教师培训计划》,加强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引导青年教师严守教育教学纪律和学术规范,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杜绝有损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启动《新入职教师导师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选拔优秀教师组成导师队伍,从职业道德到业务能力,全方位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开展“立德树人我先行”青年教师入职师德承诺活动,引导青年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八)严格师德考评。修订《天津师范大学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评价办法》,完善师德考评体系,将考评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审和评优奖励的首要依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健全师德奖惩机制,完善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对师德和廉洁自律表现不良的教师,及时劝诫、督促整改;对师德失范,且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调离教师岗位,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九)选树师德典型。坚持开展“感动师大人物”、“师德先进个人(标兵)”、“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和“十佳青年教师”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营造优良校风教风学风。通过树立身边的师德楷模,达到树立一个典型、带动一片教师、吸引一群学生、引领一批先进的目的。
四、加大青年教师党员队伍建设力度
(十)加强青年教师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目标,完善我校青年教师党员培训计划。发挥党校主渠道作用,构建多层次的党员教育培训体系,确保每年面向青年教师党员开展的党员集中教育不少于24学时。加强基层党组织对青年教师党员的日常管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
(十一)重视从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修订我校《关于进一步做好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天津师范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规程》,主动帮助和引导青年教师向党组织靠拢,及时把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继续办好青年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重视在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留学归国人员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把优秀青年教师凝聚在党的周围。充分发挥青年教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选树先进典型。
(十二)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在教育引导服务青年教师成长中的作用。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党支部,提升党组织对青年教师的亲和力感染力凝聚力。创新党支部设置和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使党支部工作更加贴近青年教师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注重从优秀青年教师党员中选拔党支部书记。
五、搭建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平台
(十三)建立青年教师培养培训的专门机构。成立“天津师范大学教师发展中心”,全面承担教师的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等系统培训任务,指导青年教师实现教学理念、教学技能、教学方法及学科能力的提升,为青年教师提供个体发展需要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
(十四)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扶植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和天津市有关青年教师的各类培养培训计划,做好天津市“131”创新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培养工作;加大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青年教师比例,每年资助10名青年教师出国研修;修订完善《天津师范大学博士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天津师范大学青年科研基金管理办法》、《天津师范大学教育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展对青年教师课题研究的资助渠道,提高资助额度和资助覆盖面。
(十五)做好青年教师拔尖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完善《天津师范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推进计划》,加大培养和资助力度。学校建立青年人才协同创新工作室,每年投入专项经费资助10名优秀青年教师进入创新工作室开展研究,打造覆盖各主要学科的后备领军人才,为搭建学科人才梯队、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奠定基础。
(十六)建立助推成长的评聘晋升机制。完善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青年教师成长特点的用人机制,贯彻落实《天津师范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和《天津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坚持业绩和能力导向,帮助优秀青年教师较早选带研究生;修订完善职称评聘制度,鼓励青年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同等条件下,向青年教师倾斜,特别优秀的,破格评聘;落实《市教委关于天津市高校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意见》,加大学生工作队伍职称评聘力度。
六、解决青年教师实际问题
(十七)关心、解决青年教师的实际困难。积极帮助解决青年教师的住房、子女入托入学等实际问题;在薪酬分配中,适当向青年教师倾斜,引导青年教师爱教乐教,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十八)关注青年教师心理健康。充分发挥我校心理学学科优势,加强我校青年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机构及队伍建设,健全青年教师心理问题预警、干预机制,为青年教师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加强青年教师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思想交流,为青年教师提供心理支持和情感支持。
(十九)建立青年教师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平台。成立“天津师范大学青年联合会”。充分发挥青联、工会青年委员会等作用,搭建团结、服务青年教师的平台,激发青年教师的主人翁意识,凝聚思想共识;建立领导干部联系青年教师、与青年教师谈心谈话等制度,完善青年教师诉求表达、矛盾化解、利益协调机制;优化党代会和教代会代表年龄结构,增加青年教师在代表中所占比例;充分调动青年教师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改革发展献计献策的积极性,学校重大政策出台前广泛听取包括青年教师在内的师生代表意见。
七、组织保障和考核机制
(二十)加强对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党校、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会、团委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各基层党组织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实施。领导小组定期听取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专题汇报,研究和落实相关政策及工作要求。
(二十一)强化基层党组织在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组织保障作用。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单位要把加强和改进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党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落实“一把手”工程。制定面向全体青年教师的个性化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和具体实施举措。学校定期检查各单位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列入各基层党组织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考核目标。
(二十二)切实保障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政策落实及经费投入。加强对优秀青年教师的培养选拔,加大在青年教师中培养处级后备干部的力度。建立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经费,保障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中共天津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10日印发
图   片: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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