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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14年政工职评工作安排意见
2014-06-11 10:13 管理员   
天津师范大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
专业职务评定工
师大政职办〔2014〕3号

天津师范大学2014年政工职评工作安排意见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天津市政工职评办和教育系统政工职评办对今年政工职评工作的要求,现就我校2014年政工职评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2014年政工职称的评定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工职评办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在评审中继续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
二、参评人员专业年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学历、论文、荣誉称号均截止到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召开前(拟定2014年6月3日)。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工作准备阶段(5月5日至5月14日)
1. 政工职评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化的单位要及时调整补充,并报组织部备案;
2. 各单位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申报人学习有关文件;
3. 组织部对申报人的情况进行摸底、初审,对申报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阶段:申报推荐阶段(5月15日至5月28日)
1. 个人申报。准备有关申报材料;
2. 群众评议。各单位组织有关干部、群众听取申报人述职,并对申报人进行评议,作好评议记录,填写群众评议表。对中、高级申报人进行评价赋分,填写赋分汇总表;
3. 公示。按照市政工职评办的要求,对拟推荐申报中、高级政工职称人员在本单位以张榜公布或在办公网上公布等形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结束后填写公示情况表;
4. 5月24日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本单位
申报中、高级政工职称人员的材料报组织部。
第三阶段:评审上报阶段(5月29日至6月13日)
1. 组织部审核材料(5月29日至6月2日);
2. 召开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拟定6月3日);
3. 整理报卷材料,将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通过的中级政工职称人员申报材料和推荐高级政工职称人员申报材料上报市教育系统政工职评办(6月13日)。
四、组织领导
政工职评工作关系到政工干部队伍的建设,也涉及到政工干部的切身利益,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以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掌握好评审政策和工作进度,妥善处理好政工职评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政工职评工作顺利进行。
天津师范大学政工职评办公室
2014年5月21日
图   片:无
已添加附件:2014611101312师大政职办〔2014〕3号天津师范大学2014年政工职评工作安排意见.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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